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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容執證內陷阱落地文字廣告引廣告引證法指,拒絕

frdpn資訊網2026-08-13 07:00:38【熱點】3人已围观

简介“某某細分賽道銷量第一”,廣告中堆砌定語的“第一”常讓人迷惑;大字抓眼球、小字藏限製,不少消費者為此吃虧……這些困擾消費者的廣告問題將得到整治。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》以

  “某某細分賽道銷量第一”,文字陷阱廣告中堆砌定語的广告广告“第一”常讓人迷惑;大字抓眼球、小字藏限製,引证引证不少消費者為此吃虧……這些困擾消費者的内容廣告問題將得到整治。

  近日,执法指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落地首次對廣告引證行為劃紅線。拒绝2025年中國廣告業收入首次突破2萬億元,文字陷阱新規落地將如何終結廣告引證的广告广告“文字陷阱”?對行業又會產生什麽影響?

  引證混亂,消耗信任

  在北京工作的引证引证95後李子璿是直播電商的常客。她告訴記者,内容自己在直播間裏經常聽到主播一口氣報出一長串定語,执法指南例如“Z世代二次元國風手辦細分市場用戶滿意度第一”等。落地“語速快得根本聽不清,拒绝等反應過來,文字陷阱主播已經開始喊‘上鏈接’了。”李子璿說,她曾衝著“銷量第一”下單了一款護膚品,收到後發現效果遠不如預期,“後來才注意到,那個‘第一’前麵有一長串限定條件,隻在某個極短的時間段針對某個極小的人群。”

  上海消費者賈熙媛則遇到過“大字吸睛、小字免責”的典型操作。她在某電商平台看到一款知名品牌插線板的廣告,頁麵上以醒目大字宣傳“10戶中國家庭,7戶用xx”。下單收到貨後她仔細查看才發現,大字下方有一行幾乎難以辨認的極小字號加注:“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xx產品(電連接、牆壁開關插座、LED照明、數碼配件等)的家庭”。也就是說,“10戶家庭7戶用”統計的是包括插座、開關、照明、配件等在內的全品類產品,並非單指她買的插線板。“這種線上線下都常見的‘大小字反差’,讓我感覺被忽悠了。”賈熙媛說。

  何為廣告引證內容?

 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、律師陳兵介紹,根據《指南》第二條,廣告引證內容是指在廣告中引用廣告主以外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生成、製作,並且與廣告主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數據、統計資料、調查結果、文摘、引用語等內容。

  “‘大字吸睛、小字免責’的廣告模式,近些年已成為部分企業的營銷‘套路’,有些企業幾乎每一件產品,都在奪目宣傳標語背後充斥著需要放大鏡閱讀的萬字長文。”陳兵介紹,除了最常見的“大小字”套路之外,常見模糊處理方式還包括將補充說明置於廣告底部、頁麵邊緣,或隱藏在需多次點擊才能展開的“折疊區”,或是用與背景色極度相似的字體標注關鍵限製。這一方式已逐漸蔓延至廣告業整體,甚至形成了一種社會現象。“在當前的商業生態中,廣告營銷正深陷‘引證依賴’,尤其是化妝品、科技產品、功能食品等新消費賽道,遍布各類檢驗檢測結論、科學研究發現、統計排名,試圖通過‘科學背書’撬動消費者信任。”

  近年來,廣告業快速發展。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,2025年,全年廣告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萬億元大關,達到20502.1億元,同比增長32.6%,五年實現翻番。今年上半年,互聯網廣告發布收入6121億元,同比增長25.3%,占全部廣告發布收入的86%。廣告業已從傳統的企業營銷輔助手段,發展為貫穿生產、流通、消費全鏈條的重要商業基礎設施。

  北京工商大學新商經研究院院長周清傑對記者表示,從宏觀層麵看,《指南》落地對廣告業賦能實體經濟意義深遠。廣告是連接生產與消費的橋梁,真實可信的廣告能夠有效降低消費者的信息搜尋成本、提高市場匹配效率。“當廣告回歸真實、回歸產品本身,它對實體經濟的賦能將轉向質量提升,不是簡單地幫企業把東西賣出去,而是幫好企業把好東西賣出去。”周清傑說。

  讓消費者看得清、聽得懂

  那麽,廣告引證今後怎麽“引”?

  廣告主須負起責任——

  《指南》明確“廣告引證內容”“引證廣告”等概念及其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,強調廣告主依法應當對引證內容等廣告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合法性負責,並依法承擔舉證責任。

  “過去,一些商家習慣於將責任推給第三方,‘數據是機構給的,不關我的事’,今後這條路走不通了。”周清傑分析,廣告主不能輕易“甩鍋”給第三方,第三方提供的數據也將麵臨穿透式檢查。

  引證內容有規可循——

  《指南》針對實驗測量、統計調查、文獻資料等不同情形,細化不同類型引證內容的規範性要求,並對廣告引證內容構成虛假廣告的情形等作出分類說明,回應社會關切。《指南》明確,如果限定的地域比一個省還小、行業比國家標準分類還窄,或者產品連國家標準都沒有,這種“第一”的廣告詞照樣違法。具體來說,省級行政區域是地域範圍的底線,不能縮小到縣(市、區)。自行劃定小的領域、小的賽道,不再被接受。

  監管規則進一步細化——

  對“大字吸睛、小字免責”的廣告,從正反兩個方麵對廣告內容作出具體明確要求,並對借絕對化用語等導致消費者對其市場地位、競爭優勢產生錯誤認知的違法情形作細化列舉。

 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、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表示,這意味著廣告監管從內容真實的單維審查,轉向“內容真實+形式公平+實質正義”的多維治理。換而言之,不單單是要有信息的存在,而且還必須保證這些信息是能夠被有效接收、有效理解。

  新規落地後,將明顯改變商家在電商詳情頁、直播帶貨等高頻消費場景中的具體廣告策略,簡單來說就是讓消費者能看得清、聽得懂、“不彎彎繞”。

  “比如說在電商的場景當中,按照新的要求,任何對於主宣傳語構成限製的補充說明,都必須與主宣傳語同等醒目呈現,不能有字體、大小這種區別。”吳沈括說,“此外,在直播帶貨的場景當中,按照新規,口播的腳本應當有合理設計,限製性條件的闡述時間不能顯著短於主體信息的時間,同時在語速、語調、清晰度上也應當保持一致。”

  向主動治理轉型

  《指南》的出台被視為整治廣告領域“內卷式”競爭的重要舉措。周清傑認為,廣告領域的“內卷”,突出表現在“拚文案”而非“拚產品”。“大家都在想辦法把話說得更漂亮、把數據包裝得更唬人,卻不一定是把產品做得更好。”他認為,《指南》的價值在於從製度層麵切斷了這種“內卷”的路徑依賴。

  一方麵,限製“注水”。廣告主對引證內容承擔舉證責任,第三方數據要麵對穿透式檢查,數據樣本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、機構要有法定資質、抽樣必須科學。這些要求讓“數據注水”不再是一門劃算的生意。

  另一方麵,讓“合規”更具確定性。過去,由於規則不夠清晰,一些企業投入大量資源去研究“話術”的邊界、去堆砌各種限定詞。《指南》用清晰規則劃定了行為邊界,讓企業知道什麽能做、什麽不能做,反而釋放了合規經營的確定性。

  從製度建設到執法落地,廣告監管正在經曆一次係統性升級。

  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市場稽查專員穀保中介紹,市場監管部門強化事中事後監管,持續整治虛假違法廣告。今年前5個月,全係統共查處廣告違法案件1.5萬件,處罰沒款6929.89萬元,有力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
  嚴查重處的同時,針對重點領域監管製度的“籠子”也在越紮越密,監管模式正加快向智慧型、預防性、全鏈條主動治理轉型。

  穀保中介紹,市場監管總局印發《關於深化互聯網廣告生態治理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整治重點任務》,圍繞廣告導向監管、強化直播電商中廣告活動和人工智能生成式廣告監管、進一步壓實平台主體責任等部署開展整治行動。組織開展廣告提示性用語亂象清理,切實遏製“大字吸睛、小字免責”“先射箭後畫靶”等違法廣告,緩解廣告主“營銷焦慮”,引導其主動摒棄“文字遊戲”式廣告,切實防範借製造“蘿卜坑冠軍”加劇“內卷式”競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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